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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岷县梅川中心卫生院电子计算机断层扫描设备采购项目投诉处理决定书

文章来源:甘肃政府采购网 发布时间:2024-08-19 11:21 字体:

岷县财政局
关于对岷县梅川中心卫生院电子计算机断层扫描设备采购项目投诉处理决定书

岷财采处﹝2024﹞4号

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9号)的相关规定,现将我机关对“岷县梅川中心卫生院电子计算机断层扫描设备采购项目〔GSDZX-2024-053(MX)〕”处理决定公告如下:

一、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甘肃钰晨源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投诉人地址:兰州市城关区高新街道雁南路18号二层216

被投诉人一:岷县梅川中心卫生院

被投诉人地址:岷县梅川镇杏林村

被投诉人二:甘肃德智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被投诉人地址:定西市安定区建设大厦3楼306室

 

我机关依法对2024年7月18日收到的甘肃钰晨源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岷县梅川中心卫生院电子计算机断层扫描设备采购项目”采购文件的投诉予以受理

二、核查情况

投诉事项1:招标文件中15项技术参数具有指向性,涉嫌与特定品牌或供应商串通行为,违反政府采购公平竞争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经核查,根据招标文件、及专家论证意见等,招标文件有部分条款不规范,部分条款有商业化描述语言。另现有资料不足以证明技术参数指向特定品牌。故投诉事项1部分成立。

投诉事项2:项目采购人、代理机构对投诉人的质疑函回复缺乏证明材料。

经核查,采购人、代理机构在规定时间内按程序对质疑事项进行了答复。故投诉事项2不成立。

三、处理决定

综上所述,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一)项、第(二)项、第三十一条之规定,作出如下处理决定:

(一)投诉事项1部分成立,责令采购人修改采购文件后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二)驳回其余投诉事项。

四、权利告知

如对此处理决定不服,可以在60天内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岷县财政局

2024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