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201621JH622922023
项目名称:康乐县教育局2024年康乐县中小学学生图书配备项目
预算金额(万元):237.16
行业名称:加工纸制造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项目联系人:刘万香
项目联系电话:17361610025
采购人名称:甘肃省康乐县教育局
采购人联系人:姜灵普
采购人联系电话:15293888889
采购人联系地址:甘肃省康乐县附城镇东街15号
代理机构名称:甘肃美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刘万香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931-8274576
代理机构联系地址:甘肃省兰州市雁滩家具市场1号楼1单元606室
康乐县教育局2024年康乐县中小学学生图书配备项目第三次公开招标公告
康乐县教育局2024年康乐县中小学学生图书配备项目第三次公开招标公告
甘肃省康乐县教育局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临夏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47.114.12.178)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04-22 09:00: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招标编号:LXZC11820250083
项目名称:康乐县教育局2024年康乐县中小学学生图书配备项目
预算金额:237.160000(万元)
最高限价:237.16(万元)
采购需求:精品录播教室设备1批、图书95000册(具体详见技术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按合同约定执行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1)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要求的材料。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出版物经营许可证》: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提供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04-02至2025-04-09,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
地点:临夏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47.114.12.178)
方式:社会公众可通过临夏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47.114.12.178)免费下载或查阅招标采购文件。拟参与临夏州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潜在投标人需先在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注册,以“用户名+密码+验证码”或 CA 数字证书方式登录。这两种方式均可进行我要投标等后续工作。投标人确定投标的需在系统首页招标项目中查询需要投标的项目或在“招标方案”-“标段 (包)”中查询需要投标的标段,选中后点击“我要投标”,根据要求填写信息,投标人登记拟参加的项目成功后,系统会将相关信息发送至投标人预留的手机。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5-04-22 09:00:00
地点:临夏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开标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①临夏州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linxia.gov.cn
②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
③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gov.cn/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甘肃省康乐县教育局
地 址:甘肃省康乐县附城镇东街15号
联系方式:1529388888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甘肃美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甘肃省兰州市雁滩家具市场1号楼1单元606室
联系方式:0931-827457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万香
电 话:17361610025
甘肃省康乐县教育局康乐县教育局2024年康乐县中小学学生图书配备项目第二次更正公告
甘肃省康乐县教育局康乐县教育局2024年康乐县中小学学生图书配备项目第二次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LXZC11820240629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康乐县教育局2024年康乐县中小学学生图书配备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12-10 17:07:53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现因招标文件中付款方式发生变更,故该项目更正。(具体详见更正公告及澄清文件)
更正日期:2024-12-11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甘肃省康乐县教育局
地 址:康乐县东街15号
联系方式:1529388888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甘肃美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小雁滩168号1805室
联系方式:0931-827457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万香
电 话:0931-8274576、17361610025
甘肃省康乐县教育局康乐县教育局2024年康乐县中小学学生图书配备项目第二次二次更正公告
甘肃省康乐县教育局康乐县教育局2024年康乐县中小学学生图书配备项目第二次二次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LXZC11820240629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康乐县教育局2024年康乐县中小学学生图书配备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12-10 17:07:53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详见采购文件及附件
更正日期:2024-12-17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甘肃省康乐县教育局
地 址:康乐县东街15号
联系方式:1529388888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甘肃美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小雁滩168号1805室
联系方式:0931-827457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姜灵普
电 话:15293888889
甘肃省康乐县教育局康乐县教育局2024年康乐县中小学学生图书配备项目第三次中标公告
甘肃省康乐县教育局康乐县教育局2024年康乐县中小学学生图书配备项目第三次中标公告
一、项目编号
LXZC11820250083
二、项目名称
康乐县教育局2024年康乐县中小学学生图书配备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标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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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废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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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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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联系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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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金额(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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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报价/评审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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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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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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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中教新华教学设备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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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房山区卓秀北街10号院4号楼5层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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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5.68282
|
8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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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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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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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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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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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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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价
|
规格型号
|
北京中教新华教学设备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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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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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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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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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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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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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标段
|
专家
|
包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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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华,张建元,王继平,白宗清,姜灵普(采购人代表)
|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招标代理服务费以【计价格(2002)1980 号文件】按中标金额计取
收费金额:2.9925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甘肃省康乐县教育局
地 址:甘肃省康乐县附城镇东街15号
联系方式:1529388888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甘肃美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甘肃省兰州市雁滩家具市场1号楼1单元606室
联系方式:0931-827457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万香
电 话:17361610025
合同名称 |
供应商 |
合同金额(万元) |
合同附件 |
甘肃省康乐县教育局康乐县教育局2024年康乐县中小学学生图书配备项目 |
北京中教新华教学设备有限公司 |
235.682820 |
查看附件 |
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康乐县教育局2024年康乐县中小学学生图书配备项目)
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
(康乐县教育局2024年康乐县中小学学生图书配备项目)
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1号)的相关规定,现将我机关对“康乐县教育局2024年康乐县中小学学生图书配备项目(LXZC11820240629)的处理决定公告如下:
项目名称:康乐县教育局2024年康乐县中小学学生图书配备项目
项目编号:LXZC11820240629
项目预算:237.16万元
投诉人:北京新文轩图书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28-1号12层876室
被投诉人1:甘肃省康乐县教育局
地址:甘肃省康乐县附城镇东街15号
被投诉人2:甘肃美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兰州雁滩家具市场605
我机关依法对2024年11月25日收到的北京新文轩图书有限公司对“康乐县教育局2024年康乐县中小学学生图书配备项目(LXZC11820240629)招标文件的投诉予以受理。
一、核查情况
投诉事项:对招标文件第五章评标原则及办法5.3评标方法商务部分:供应能力、图书检测报告及出版社合作证明
经审查,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图书采购目录中书名前标“▲”40 种图书的版权信息(包括封面、版权页、正文任意10页的清晰图片)、图书检测报告及该图书对应的出版社针对投标人出具正版证明材料、出版社合作证明。图书属于国家特许经营商品,具有其特殊性,采购人将本项目的版权信息、图书质量要求设定为评审因素,符合《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二十条第四款“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和采购需求编制招标文件”的要求。但本项目仅目录中书名前标“▲”的40 种图书就涉及出版社23个,而且分布地域较广,要求提供图书对应的出版社针对投标人出具正版证明材料、出版社合作证明,存在“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情形。故投诉事项成立。
二、处理决定
综上所述,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一条第(一)项,“未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的,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之规定,责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就采购文件编制中出现的问题进行整改,加强对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编制招标文件,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三、权利告知
如对此处理决定不服,可以在60天内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康乐县财政局
2024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