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洮县教育局关于2025年全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牛奶、米、面、油、鸡蛋等采购项目第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临洮县教育局关于2025年全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牛奶、米、面、油、鸡蛋等采购项目第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临洮县教育局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定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01-24 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SSSH-2024-087(LT)
项目名称:临洮县教育局关于2025年全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牛奶、米、面、油、鸡蛋等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1050.0(万元)
最高限价:1050.0(万元)
采购需求:第一包牛奶1066700盒、第二包牛奶1066650盒、第三包牛奶1066650盒、第四包大米1770袋、第五包大米1770袋、第六包大米1760袋、第七包面粉3620袋、第八包面粉3620袋、第九包面粉3620袋、第十包食用油840桶、第十一包食用油840桶、第十二包食用油832桶、第十三包鸡蛋760000个、第十四包鸡蛋760000个、第十五包鸡蛋756240个;(第一包213.34万元、第二包213.33万元、第三包213.33万元、第四包24.78万元、第五包24.78万元、第六包24.64万元、第七包41.63万元、第八包41.63万元、第九包41.63万元、第十包13.44万元、第十一包13.44万元、第十二包13.312万元、第十三包57万元、第十四包57万元、第十五包56.718万元)(具体详见第四章采购项目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2025学年度(具体按合同约定执行)。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1)营业执照: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文件。(原件彩色扫描件)(2)财务状况: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日前18个月内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原件彩色扫描件,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原件彩色扫描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以出报告日期为准)(3)纳税证明:投标人需提供投标截止日前缴纳的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原件彩色扫描件)(4)社保缴纳证明: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投标人逐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至少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原件彩色扫描件,投标人逐年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上年度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原件彩色扫描件)(5)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扫描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扫描件)(7)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投标日当天,由资格审查小组根据以上要求对各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查询,有以上行为的视为无效响应。(供应商无需在其资格证明文件中提供信用记录的查询结果)(8)开户信息: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原件扫描件)(9)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截图加盖公章)(10)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声明函)(11)中小企业声明函(第四包--第十五包):中小企业声明函。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中小企业预留方式为设置专门采购包,本项目的第四包至第十五包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预留金额比例为39.05%;投标供应商要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有关规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第一包至第十二包:具备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或生产许可证或相关食品经营备案凭证; 第十三包至第十五包:供应商是生产厂家的须具备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供应商是代理商的须提供蛋源生产厂家的营业执照和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01-04至2025-01-10,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
地点:定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方式:定西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免费下载或查阅招标文件。拟参与定西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潜在投标人需先在定西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注册,获取“用户名+密码+验证码”,以软认证方式登录;也可以用数字证书(CA)方式登录。这两种方式均可进行“我要投标”等后续工作。(注:电子标招标文件格式为.ZBSX)
售价: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5-01-24 09:30
地点:定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定西市新城区岷县街建设大厦A2座)第三不见面开标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获取招标文件后,请供应商随时关注“甘肃政府采购网”及“定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关于本项目相关书面变更及通知,否则由变更引起的相关责任自负。
2、为了规范交易平台的业务流程以及给用户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凡是拟参与定西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需先在定西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注册,使用“用户名+密码+验证码”或CA数字认证方式登录办理业务。社会公众可通过定西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浏览公告,点击“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根据系统提示,保存电子标书文件至本地电脑;投标人浏览电子标书后,确定投标的需登录定西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在系统首页最新招标项目中查询需要投标的项目或在“招标方案”-“标段(包)”中查询需要投标的标段,选中后点击“我要投标”,根据要求填写信息。本项目的开评标活动通过“甘肃省政府采购、交通工程、水利工程电子交易系统”进行,请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登录系统,下载“投标文件编制工具”、“甘肃省政府采购、交通工程、水利工程电子交易系统使用帮助”和“固化后的招标文件”,并按照“甘肃省政府采购、交通工程、水利工程电子交易系统使用帮助”来编制投标文件,并完成网上投标(上传已编制投标文件的文件哈希值)和开标操作,若在开标截止时间前没有网上投标(上传已编制投标文件的文件哈希值)则视为放弃投标。
①定西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dingxi.gov.cn
②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
③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gov.cn/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临洮县教育局
地 址:临洮县洮阳镇文峰西路二号统办楼
联系方式:0932-224253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甘肃盛世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甘肃省定西市安定区岷县街建设大厦1楼11号
联系方式:0932-823658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边文婷
电 话:0932-8236586
临洮县教育局关于2025年全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牛奶、米、面、油、鸡蛋等采购项目废标公告
临洮县教育局关于2025年全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牛奶、米、面、油、鸡蛋等采购项目废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编号:GSSSH-2024-087(LT)
采购项目名称:临洮县教育局关于2025年全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牛奶、米、面、油、鸡蛋等采购项目
二、项目终止的原因
因供应商投诉,接到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的通知,该项目废标,重新开展招标采购活动,具体后续事项请关注甘肃政府采购网等相关网站。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临洮县教育局
地 址:临洮县洮阳镇文峰西路二号统办楼
联系方式:0932-224253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甘肃盛世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甘肃省定西市安定区岷县街建设大厦1楼11号
联系方式:0932-823658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锦峰
电 话:0932-2242532
临洮县财政局关于临洮县教育局关于2025年全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牛奶、米、面、油、鸡蛋等采购项目投诉事项处理决定书
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1号)的相关规定,现将我局对“临洮县教育局关于2025年全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牛奶、米、面、油、鸡蛋等采购项目”(项目编号:202001JH621124029)的处理决定公告如下:
项目名称:临洮县教育局关于2025年全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牛奶、米、面、油、鸡蛋等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202001JH621124029
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甘肃富佳万泽贸易有限公司
地址:甘肃省定西市陇西县文峰镇长安路南侧开发区南安大道214号
被投诉人(采购人)1:临洮县教育局
地址:甘肃省临洮县洮阳镇文峰西路二号统办楼
被投诉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2:甘肃盛世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甘肃省定西市安定区岷县街建设大厦1楼11号
我局对2024年12月10日收到投诉人关于“临洮县教育局关于2025年全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牛奶、米、面、油、鸡蛋等采购项目”(1-3包)《投诉书》的投诉予以受理。
一、核查情况
投诉事项1:“本项目采购需求不完整、不明确。招标文件规定包装上要有‘中国学生饮用奶’的标志,但‘标志’的具体内容及规范要求是什么?是文字的、还是图案的、或者是文字和图案共同组成的?对此,招标文件没有任何明确具体的规定”。
经核查,招标文件参数部分明确“严格按照国家学生饮用奶的单件包装规格执行”,中国奶业协会发布的《学生饮用奶中国学生饮用奶标志》第四条、第五条对学生饮用奶的标志图案、印制要求均作出了明确的规定,投标人按照其规定执行均可。投诉事项1不成立。
投诉事项2:“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生产厂家的中国学生饮用奶标志使用证书(复印件加盖生产厂家公章),但未明确规定颁证机构的名称,证书来源缺乏真实性、有效性和合法性”。
经核查,招标文件要求“包装上要有‘中国学生饮用奶’的标志;并且提供生产厂家的中国学生饮用奶标志使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生产厂家公章)”。中国奶业协会发布的《国家“学生饮用奶计划”推广管理办法》第三条:“‘学生饮用奶’系指经中国奶业协会许可使用中国学生饮用奶标志的专供学生在校饮用的奶制品。”、第四条:“中国学生饮用奶标志是经原国家学生饮用奶计划部际协调小组审定、原农业部公布,用以标识在学校推广的学生饮用奶的专用标志。中国奶业协会是中国学生饮用奶标志的所有者,依法拥有标志的许可使用权。”明确了中国奶业协会是中国学生饮用奶标志的所有者,依法拥有标志的许可使用权。故投诉事项2不成立。
投诉事项3:“技术部分配送方案①配送团队:提供适应本项目配送任务的配送人员,明确配送负责人(配送团队人员至少3人以上),存在以配送人员数量等‘ 规模条件’作为评审因素加分项的违规情形”。
经核查,招标文件评分办法中对“配送人员不少于3人”的规定不符合《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十七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将投标人的注册资本、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从业人员、利润、纳税额等规模条件作为资格要求或者评审因素,”之规定。故投诉事项3成立。
投诉事项4:“技术部分配送方案②对符合本项目各种产品配送要求的专用车辆,没有明确的规定,同时对投标人提供的配送车辆不满足的具体情形也无客观量化的判断标准,评审标准不明确”。
经核查,根据中国奶业协会发布的《学生饮用奶入校操作规范》第四条:“应配备专用运输车辆配送学生饮用奶,保持车厢清洁、车况良好。”之规定,招标文件中对满足本项目的配送车辆未作出明确的规定和要求,同时,评分办法也未进一步细化和量化,不符合《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五十五条:“评审因素应当细化和量化”之规定。故投诉事项4成立。
投诉事项5:“技术配送方案④配送保障措施评分标准不能量化、评审标准中的分值设置未与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相对应。”
经核查,招标文件对配送保障措施评审因素未量化和细化,不符合《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五十五条:“评审因素应当细化和量化”之规定,投诉事项5成立。
投诉事项6:“技术部分售后服务方案评分标准不能量化、评审标准中的的分值设置未与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相对应”。
经核查,招标文件中供应商须提供售后服务方案未细化和量化,不符合《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五十五条:“评审因素应当细化和量化”之规定,投诉事项6成立。
另查明,本项目4-15包(米、面、油、鸡蛋)评分办法中,评分因素均与1-3包(学生饮用奶)相同,部分评审因素分值略有不同,故4-15包中,技术部分配送方案①配送团队不符合《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十七条之规定;②产品运输、④配送保障措施、售后服务方案均未实现评审因素的细化、量化,不符合《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五十五条:“评审因素应当细化和量化”之规定。
二、处理决定
综上所述,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一条第二款之规定,作出如下处理决定:
(一)投诉事项3、4、5、6成立,责令临洮县教育局修改采购文件后重新开展本项目采购活动。
(二)责令临洮县教育局、甘肃盛世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就招标文件编制存在的问题限期改正。
三、权利告知
如不服本处理决定,可在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60日内向临洮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内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临洮县财政局
2024年12月24日
政府采购投诉不予受理决定书 (临洮县教育局关于2025年全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牛奶、米、面、 油、鸡蛋等采购项目)
临财采发〔2024〕35号
甘肃富佳万泽贸易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10日,我局收到你公司关于“临洮县教育局关于2025年全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牛奶、米、面、油、鸡蛋等采购项目”(1-3包)(项目编号:202001JH621124029)《投诉书》。经审查,《投诉书》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我局予以受理,并于2024年12月24日作出处理决定,处理决定已在甘肃政府采购网公示,并已送达你公司及相关当事人。
2024年12月24日,我局收到你公司关于“临洮县教育局关于2025年全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牛奶、米、面、油、鸡蛋等采购项目”(1-3包)(项目编号:202001JH621124029)二次《投诉书》。经审查,你公司《投诉书》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八条之规定。2024年12月25日,我局向你公司发出《政府采购项目投诉一次性补正通知书》,要求你公司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补正相关资料。
2024年12月30日,我局再次收到你公司《投诉书》,经审查,你公司《投诉书》中投诉事项1-6与第一次《投诉书》中投诉事项1-6完全一致。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九条:“投诉人提起投诉应当符合下列条件:(四)同一投诉事项未经财政部门投诉处理”之规定,我局对你公司的投诉事项1-6不予受理。
如不服本处理决定,可在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临洮县财政局
2024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