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谷县财政局关于对甘谷县2025年营养改善计划大宗食材原辅材料采购项目(第三包、第四包、第五包)投诉处理决定书
甘谷县财政局
关于对甘谷县2025年营养改善计划大宗食材原辅材料采购项目(第三包、第四包、第五包)投诉处理决定书
甘谷县教育局、甘肃众信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广东省佳洁农业集团有限公司:
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1号)的相关规定,现将我机关对“甘谷县2025年营养改善计划大宗食材原辅材料采购项目(第三包、第四包、第五包)”投诉处理决定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TGZC2025-177
二、项目名称:甘谷县2025年营养改善计划大宗食材原辅材料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广东省佳洁农业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吉华街道水径社区水径村穴地富2号厂房101
被投诉人1:甘肃众信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东岗东路2704号万商国际C塔1701室
被投诉人2:甘谷县教育局
地址:甘谷县大像山镇南大街2号
四、基本情况
2025年6月18日,我机关收到广东省佳洁农业集团有限公司关于甘谷县教育局“甘谷县2025年营养改善计划大宗食材原辅材料采购项目(第三包、第四包、第五包)”采购过程及结果的投诉书,我机关于2025年6月18日正式受理。
该项目由采购代理机构甘肃众信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于2025年5月13日发布招标公告,6月3日开标,投诉人于6月5日向采购人和代理机构分别递送了质疑函,代理机构于6月13日作出质疑答复。我机关受理投诉后随即暂停了该项目采购活动。
投诉人的投诉事项为:
投诉事项1: 针对甘肃众信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对“对第三包中标单位‘甘肃博优远图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第四包中标单位‘天水欣泽康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报价明细表上的‘肉、蛋、蔬菜、水果、辅料’的单价均为相同,存在串标嫌疑。中标公告公示的第四包和第五包的报价明细表中的包号与其他公司的包号不一致”的质疑答复存在疑问。
投诉事项2:对第三包中标单位“甘肃博优远图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第四包中标单位“天水欣泽康商贸有限责任公司”的社保缴纳情况存在质疑问。
投诉事项3:招标文件第五章评标办法评标细则第2条商务部分,对供应商综合能力的评价打分存在造假行为。
投诉事项4:招标文件5.1.5供应商需提供三年内的相关业绩,第四包中标单位成立时间为2024年10月9日,成立时间不足一年,对该中标单位业绩存在疑问。
投诉人的投诉请求为:请求重新核查中标单位的社保、健康证、业绩等相关原件资料,同时要求参与核查原件的全过程,确保全过程公平。若中标单位存在资料造假等违规行为,导致中标结果不公正,请求认定本次评标结果无效,重新组织评标或重新招标。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94号),我机关结合本项目招标文件、质疑投诉文件,通过调查取证、组织专家评审,现对投诉事项认定如下:
投诉事项1缺乏事实法律依据,不成立。经核查,第三包、第四包社保、健康证以及第四包业绩均真实有效,投诉事项2、投诉事项3、投诉事项4不成立。
投诉人投诉请求参与中标单位原件资料的核查工作,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对在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过程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和依法不予公开的信息,财政部门、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等相关知情人应当保密。”
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二十九、第四十三条的规定,驳回以上投诉事项及投诉请求。
六、权利告知
如对本处理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甘谷县财政局
2025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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