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甘肃民族师范学院餐厅装具更新购置项目)
甘财采处(2025)35号
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1号)的相关规定,现将我机关对“甘肃民族师范学院餐厅装具更新购置项目”(项目编号:2025zfcg00188)的处理决定公告如下:
项目名称:甘肃民族师范学院餐厅装具更新购置项目
项目编号:2025zfcg00188 项目预算:167.2764万元
投诉人:沈阳金佰特盛世厨房设备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十三纬路37号(4-13)
被投诉人1:甘肃民族师范学院
地址: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合作市知合玛路233号
被投诉人2:甘肃鸿发万佳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名城广场三号楼2114室
中标供应商:甘肃承安信息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甘肃省武威市天祝藏族自治县华藏寺镇滨河东路华锐一号楼三号商铺-4
我机关依法对2025年5月22日收到的沈阳金佰特盛世厨房设备有限公司对“甘肃民族师范学院餐厅装具更新购置项目”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投诉予以受理。
一、核查情况
投诉事项:中标供应商在《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声明,其所投“品目30 图像处理器”制造商为北京嗨动视觉科技有限公司,但该公司由西安诺瓦星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00%控股,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中标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经核查,根据招标文件、评标报告、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及其提供的答复材料、投诉所涉制造商及其控股股东提供的相关材料、相关官网查询信息、投诉人提供的现有材料等,投诉事项部分成立。其中,中标供应商所投“品目30 图像处理器”制造商北京嗨动视觉科技有限公司属于招标文件明确的采购标的所属行业的小型企业,由西安诺瓦星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00%控股,西安诺瓦星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属于招标文件明确的采购标的所属行业的大型企业,因此中标供应商《中小企业声明函》关于“制造商北京嗨动视觉科技有限公司属于中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的声明为虚假材料,该投诉理由成立;从评审结果来看,中标供应商在《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声明其所投部分产品制造商不属于小微企业、其未享受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政策,现有材料不足以证明中标供应商存在谋取中标,该投诉理由不成立。
二、处理决定
综上所述,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第三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作出如下处理决定:
1、投诉事项部分成立,但从评审情况来看,不影响中标结果,故责令采购人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2、驳回其余投诉事项。
三、权利告知
如对此处理决定不服,可以在60天内依法向甘肃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内向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甘肃省财政厅
2025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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