皋兰县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
项目名称:皋兰县教育局利用2025年改善普通高中办学条件补助资金为皋兰一中配备信息化教学设备项目
项目编号:202301JH620122075
项目预算:159万元
投诉人:瑞昌初萌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地址:江西省九江市瑞昌市人民北路青丰小区3栋3单元405室
被投诉人1:皋兰县教育局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皋兰县石洞镇建德大厦9楼
被投诉人2: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皋兰分中心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皋兰县石洞镇建德大厦3楼
我局依法对2025年6月4日收到的瑞昌初萌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对“皋兰县教育局利用2025年改善普通高中办学条件补助资金为皋兰一中配备信息化教学设备项目”采购文件的投诉予以受理。
一、核查情况
我局依法受理投诉后,对投诉材料进行了依法查实,调取了相关资料。现调查过程结束,我局对投诉人的投诉事项认定如下:
投诉事项1:招标文件评分办法技术标当中序号2、3、4、5的评分项当中的评分标准的内容没有进行细化、量化。
经核查,招标文件技术标评审标准2、3、4、5评分项,存在主观分表述模糊,缺少衡量标准的情形。故投诉事项1成立。
二、处理决定
综上所述,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之规定,作出如下处理决定:
投诉事项1成立,责令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修改采购文件后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三、权利告知
如对此处理决定不服,可以在60天内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025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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