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政府采购网(www.ccgp-gansu.gov.cn)是甘肃省唯一指定省内政府采购信息网络发布媒体,任何其他甘肃政府采购网都是虚假网站! 切换 │ 甘肃
当前位置:甘肃政府采购网 >> 综合信息 >> 投诉处理 >> 正文内容

临夏县中医医院信息化建设项目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

文章来源:甘肃政府采购网 发布时间:2025-05-30 10:50 字体:

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

 

项目名称:临夏县中医医院信息化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LXZC11320250129

项目预算:794.18万元

人:山西数园科技有限公司

   址: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南中环街200号企联大厦东区23层33号

被投诉人1:临夏县中医医院

   址:甘肃省临夏县土桥镇

被投诉人2:甘肃合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址:甘肃省临夏市红园街道西城壕路33号商铺

 

我局依法对2025年5月19日收到的山西数园科技有限公司对“临夏县中医医院信息化建设项目”〔项目编号:LXZC11320250129〕采购文件的投诉予以受理。

一、核查情况

投诉事项1.本项目要求类似业绩不合理、不合法。

经核查,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类似项目建设经验属评


审因素,非实质性要求,和采购需求相适应、与合同履约相关。评审因素设置符合《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第87号)第五十五条“评审因素的设定应当与投标人所提供货物服务的质量相关,包括投标报价、技术或者服务水平、履约能力、售后服务等”规定。将业绩设置为评审因素,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成交条件”和《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财库〔2019〕38号文)所规定的情形,因此对该投诉事项,投诉人存在主观臆情形。故投诉事项1不成立。

投诉事项2.招标文件评分标准未细化、量化。

经核查,招标文件“评分办法”技术部分“系统功能稳定性及集成能力保障”中“投标人能提供医院信息管理系统类产品测试报告并加盖所投产品厂商公章,测试的功能至少包含本项目所建的系统模块:临床信息管理、电子病历及病理质量控制、临床路径、手术麻醉、重症监护、卫生事件、单病种质量监测与上报管理、检验信息管理、输血信息管理、设备管理、就诊秩序、统一支付类,以此确保产品稳定性、可操作性,测试报告以上功能内容全部满足得5分,缺少1项扣1分,累计扣完为止。”;“针对本项目整体设计方案”中“投标人对本项目建设背景、现状具有充分了解,并能理解本项目建设需求和目标;整体架构设计科学,充分理解本次项目的业务需求,整体技术架构设计合理,技术路线清晰可行,总体技术方案科学可行,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能满足采购人需求。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方案进行综合评价:(1)对医院项目建设背景、现状和需求充分了解并理解透彻,整体技术架构设计合理,技术路线清晰可行,总体技术方案科学可行,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强的得8分。(2)对医院项目背景、现状和需求理解较好, 整体技术架构较为先进,技术路线、总体技术方案具有一定的合理性和可行性,针对性、可操作性一般的得4分。(3)对医院项目背景、现状和需求的理解简单,整体技术架构不够科学,整体架构设计、技术路线、总体技术方案一般、针对性、可操作性不强最多得1分。(4)不提供不得分。”;“项目实施

及服务培训”中“1.针对本项目提供详细的实施管理方案,包括项目工期进度计划、组织保障、质量管理、风险控制、测试和验收管理、针对性的安全预防措施等。方案内容完整、详细、可执行强的得3分;方案内容一般得1分;计划存在漏洞缺项不可行的或不提供的不得分。2、为保证项目的顺利进行,投标人提供售后服务承诺函及服务方案(服务方案应包括服务响应时间、服务方式、服务内容、故障解决方法、应急保障等)。方案完整、可行,实操性强,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3分;方案内容一般得1分;计划存在漏洞缺项不可行的或不提供的不得分。3、针对本项目提供详细的培训方案,包括培训计划,配备的专职人员或讲师,培训内容及培训结果等。方案内容详细、完善、可行性强的得3分;计划内容一般的得1分;计划存在漏洞缺项不可行的或不提供的不得分。”的评审因素与采购需求相适应、与履约能力相关。评分项系采购人为实现采购目的而设置,且设置了不同梯度等级,量化了相应区间,并设置了不同区间的分值,评标委员会根据前述内容并运用自身的知识、经验和判断进行打分,不属于评审因素未细化、未量化、评审标准中的分值设置未与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相对应、将不能量化的指标作为评审因素的情形。故投诉事项2不成立。

投诉事项3、招标文件涉嫌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经核查,招标文件评分办法中,要求项目团队具备“项目管理认证资质(PMP)”,该证书属国外认证,不具有权威性;要求项目团队具备“CISP认证工程师”,该证书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资格认证范畴,不具有权威性;要求投标人具备“信息系统建设和服务能力等级证书(CS2级及以上)、ITSS 信息技术服务运行维护标准符合性证书(二级及以上)”,前述证书的发证单位为社会组织,不具有权威性,申请条件对经营年限进行了限制,属于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歧视待遇的情形;要求投标人具备“信息安全服务资质认证证书(CCRC 三级及以上)、售后服务认证证书(五星)”,前述证书的申请条件对供应商成立时间有限制,对中小企业构成歧视性待遇;要求投标人具备“云服务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ISO/IEC 27017:2015)”,ISO/IEC 27017:2015非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故投诉事项3成立。

投诉事项4、招标文件涉嫌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经核查,2025年5月16日,招标代理机构甘肃合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已对采购需求及评标办法进行了更正。故投诉事项4不成立。

投诉事项5、本项目采购内容包含集中采购目录的品目,应按规定委托集中采购机构代理采购。

经核查,投诉人对投诉事项未依法进行质疑。故投诉事项5不成立。

二、处理决定

综上所述,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第三十一条第(一)项之规定,作出如下处理决定:

1、投诉事项1、2、4、5不成立。

2、投诉事项3成立,责令采购人修改采购文件后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三、权利告知

如对此处理决定不服,可以在60天内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内向临夏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临夏县财政局          

                                                                                                                                                                               2025年5月30日

附件下载
无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