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终止投诉处理决定书(秦安县农业农村局2024年中央财政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后续管护设备吸污车采购项目)
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1号)的相关规定,现将我机关对“秦安县农业农村局2024年中央财政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后续管护设备(吸污车)采购项目(项目编号:TGZC2025-100)”的终止处理决定公告如下:
项目名称:秦安县农业农村局2024年中央财政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后续管护设备(吸污车)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TGZC2025-100
项目预算:98.10万元
投诉人:山西匠秀金属制品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山西省运城市万荣县南大街畜牧局楼下6号商铺
被投诉人1:秦安县鑫麟农业机械有限公司
地址:甘肃省天水市秦安县解放北路
被投诉人2:秦安县农业农村局
地址:甘肃省天水市秦安县兴国镇成纪大道农业大楼
被投诉人3:天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甘肃省天水市秦州区建设路185号
投诉人山西匠秀金属制品有限责任公司因不服被投诉人关于“秦安县农业农村局2024年中央财政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后续管护设备(吸污车)采购项目”(项目编号:TGZC2025-100)的质疑答复,向我机关提起投诉,经审查投诉材料,我机关于2025年5月21日正式受理投诉。
投诉处理期间,山西匠秀金属制品有限责任公司于2025年5月27日向我机关书面申请撤回投诉。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条之规定,我机关决定终止本项目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程序。
秦安县财政局
2025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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