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 (文县2025年改善普通高中学校办学条件补助资金文县一中智慧校园升级改造项目(第一包))
文财采函〔2025〕3号
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 (文县2025年改善普通高中学校办学条件补助资金文县一中智慧校园升级改造项目(第一包))
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1号)的相关规定,现将我机关对“文县2025年改善普通高中学校办学条件补助资金文县一中智慧校园升级改造项目(第一包)”(项目编号:GSZM2025-WX004 )的处理决定公告如下:
项目名称:文县2025年改善普通高中学校办学条件补助资金文县一中智慧校园升级改造项目(第一包)
项目编号:GSZM2025-WX004
投 诉 人:瑞昌初萌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地 址:江西省九江市瑞昌市人民北路青丰小区3栋3单元405室
被投诉人1:文县教育局
地 址:甘肃省陇南市文县县城中街22号
被投诉人2:甘肃正茂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甘肃省陇南市武都区江岸名都2号楼1单元3楼
我机关依法对2025年4月24 日收到的瑞昌初萌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对“文县2025年改善普通高中学校办学条件补助资金文县一中智慧校园升级改造项目(第一包)项目”评分标准的内容没有进行细化、量化的情形投诉予以受理。
一、核查情况
投诉事项:招标文件评分标准商务部分当中的售后保障,实施方案,培训方案,以上所描述的评分项当中的评分标准的内容都没有进行细化、量化。
经核查,经查实,招标文件中“评标办法”中的“售后保障”、“实施方案”、“培训方案”评分项是采购人为实现采购目的而设置。招标文件将“售后保障”评分项分为售后服务保障措施、维运服务内容、服务质量承诺、故障响应修复时间方式承诺函四部分,将“实施方案”分为实施计划、组织管理、风险管控、工期安排、施工保障措施、验收计划六部分,将“培训方案”评分项分为培训计划、培训方式、配备的专职人员或讲师、培训时效内容及结果四部分且设置了不同梯度等级,量化了相应区间,并设置了不同区间的分值,评标委员会根据前述内容并运用自身的知识、经验和判断进行打分,不属于评审因素未细化、未量化的情形,故投诉事项不成立。
二、处理决定
综上所述,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二款之规定,作出如下处理决定:
驳回投诉人瑞昌初萌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的投诉。
三、权利告知
如对此处理决定不服,可以在60天内依法向文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文县财政局
2025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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