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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南黄河上游(若尔盖片区)碌曲县水源涵养与生态保护修复项目2包/5包投诉处理决定书

文章来源:甘肃政府采购网 发布时间:2025-04-15 15:32 字体:

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1号)的相关规定,现将我局对“甘南黄河上游(若尔盖片区)碌曲县水源涵养与生态保护修复项目(第1-2包)第2包”,项目编号:GNJY-ZC-2025-29、“甘南黄河上游(若尔盖片区)碌曲县水源涵养与生态保护修复项目(第3-5包)第5包”项目编号:GNJY-ZC-2025-30,处理决定公告如下:

一、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甘肃猛犸农业有限公司

授权代理人:张晓磊

电话:17709472488

地址:甘肃省嘉峪关市嘉东工业园区新城大道东1083号 

邮编:735100

被投诉人1:碌曲县自然资源局

地址:甘南藏族自治州碌曲县政府统办楼西二楼

联系人:孙安强 

联系电话:15209419928

邮编:747200

被投诉人2:甘肃轸翼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张掖路63号中环广场A塔2701室

联系人:沈慧斌

联系电话:18294430738

邮编:730030

二、基本情况

2025年4月7日收到甘肃猛犸农业有限公司关于对“甘南黄河上游(若尔盖片区)碌曲县水源涵养与生态保护修复项目(第1-2包)第2包”,项目编号:GNJY-ZC-2025-29、“甘南黄河上游(若尔盖片区)碌曲县水源涵养与生态保护修复项目(第3-5包)第5包”项目编号:GNJY-ZC-2025-30的投诉书,我局于2025年4月7日正式受理并向采购人、被投诉人及其相关当事人发出暂停采购活动通知书,并依法进行了详细调查。

三、投诉事项

(一)投诉事项1:采购人(碌曲县自然资源局)和代理公司(甘肃轸翼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在质疑答复书中,没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五条规定做出质疑答复。

    经核查并结合专家意见,采购代理机构对投诉人的质疑在法定期限内进行了答复,答复内容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五条的规定。故投诉事项1不成立。

(二)投诉事项2:招标文件二、投标须知前附表19.现场勘察(√)是()否集合时间:2025年3月18日早上9时集合地点:碌曲县政府统办楼二楼联系人:孙安强联系电话:15209419928注:1、务必在以上时间段进行现场签到并自行勘察,如错过该时间或在该时间段没到达现场,视为不踏勘,造成的后果投标单位自负(勘察过程中所产生的费用和人身安全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2、现场踏勘投标人如是法人参加的需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原件、不是法人参加的需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委托人身份证原件,以上均须加盖鲜章带至踏勘现场。(注:签到现场)自行现场踏勘后于2025年3月18日早上9时,投标人携带现场踏勘证明材料加盖鲜章带至甲方单位开具现场踏勘证明。

招标文件第六章开标程序及评标办法二包技术评分:

现场勘查5分:1.提供采购人出具的现勘证明材料得3分。2.投标人根据现勘情况出具现场勘查总结报告,符合当地实际情况的得2分,不提供或者不符合实际情况的不得分。

经核查并结合专家意见,根据项目特点,通过现场勘察,实地了解项目环境,可确保投标方案的可行性,降低履约风险与成本。投标方可以掌握项目现场的物理条件(如地形、空间、基础设施等)、周边环境(如交通、资源供给)以及潜在限制因素(如环保要求),从而制定更贴合实际的投标方案。该要求不存在“该条件的设定与该项目实际需求不相适应”、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的规定、“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二十一条规定,“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的具体情况,可以组织潜在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故投诉事项2不成立。

(三)投诉事项3: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须知(五)投标文件的组成“资格证明文件”应包含以下内容:

(8)投标人须为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方可参加项目的投标。(成功获取招标文件后在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须提供显示网站时间的截图和完整的信用信息报告);(9)投标人须提供以成功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自行查询的无行贿的截图:(成功获取招标文件后在网站查询结果为准,须提供显示网站时间的截图,查询内容包括公司名称、企业法人)

经核查并结合专家意见,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二十条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和采购需求编制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十五)投标人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及截止时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等;第三十二条 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明确响应。故投诉事项3不成立。

投诉事项4:招标文件第六章开标程序及评标办法二包商务评分:

业绩10分:投标人提供近三年内(2022年3月1日至今)完成的同类项目业绩,每提供一份得2分,满分10分,需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不提供不得分。

经核查并结合专家意见,商务评分中将“业绩”作为评审因素,旨在确保投标人具备相应的项目经验和履约能力,以更好地完成本项目。业绩要求的设置是基于项目特点、技术复杂度和实际需要,而非故意排斥或歧视潜在投标人。关于业绩的时间范围,招标文件明确为“近三年内(2022年3月1日至今)”,该时间范围合理且符合行业惯例,且并未限制区域及行业,旨在确保投标人的业绩具有时效性和相关性。同时,该要求并未违反《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相关规定,该办法旨在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但并未禁止在政府采购项目中设置合理的业绩要求。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规定: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四)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成交条件;(八)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十七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将投标人的注册资本、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从业人员、利润、纳税额等规模条件作为资格要求或者评审因素,也不得通过将除进口货物以外的生产厂家授权、承诺、证明、背书等作为资格要求,对投标人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故投诉事项4不成立。

(五)投诉事项5:招标文件第六章开标程序及评标办法二包技术评分:

服务方案10分:针对本项目有切合实际的服务方案,内容包括:草种品种及来源介绍;草种抽检方法:草种仓库及货物彩图:草种检测设备及发票:人工补播方案和以往施工彩图;工期安排;施工物资及机械安排;资料的整理归档。服务方案切合本项目实际,科学合理、细节详尽的得10分,一般的得5分;方案内容差的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满分10分)

实施方案16分:投标人按照本项目技术要求及现场踏勘,同时结合自身对该项目实施的理解进行实施方案编制,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施工组织(包含人力配置)管理方案;2、货物运输保障方案:3、施工部署方案;4、质量管理方案;5、环境保护方案;6、安全生产保障方案;7、项目实施进度方案等;8、货物储存方案等;方案专门针对本项目,符合本项目实际需求的,每个方案得2分,满分16分;不提供或提供的方案内容明显错误或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内容不满足本项目实际需求的不得分。

售后服务方案9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售后服务人员配置:售后服务承诺;备品备件供应方案;服务响应及处理时间等。方案专门针对本项目,符合本项目实际需求,且能有效指导本项目售后服务的得9分,一般的得4分;方案内容差的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满分9分)

应急方案5分:针对本项目实际情况,投标人提供切合实际情况的应急预案、措施,内容包括草原恶劣天气的应急方案、突发事故中人员救治方案、应急货物储备方案和善后措施。方案切合本项目实际,科学合理、细节详尽的得5分,一般的得2分;方案内容差的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满分5分)

保活措施5分:投标人保证种子成活率的措施,种子的处理流程、对种植环境有合理的保活方案,方案合理、措施可靠得5分;措施方案较合理得2分,措施方案一般得1分;不提供或者不符合实际情况的不得分。(满分5分)

现场勘查5分:2.投标人根据现勘情况出具现勘总结报告,符合当地实经核查,招标文件”-包至十二包评标办法”中“技术部分”关于“实施方案”、“保活措施" 、“管护方案” 、“运输方案”、 “补播方 案”、“售后服务方案”、 “文明施工及安全措施” 的评分项,系采购人为实现采购目的而设置,与该项目特点和采购需求相适应,且设置了不同 梯度等级,量化了相应区间, 并设了不同区间的分值,评标委员会根据前述内容并运用自身的知识。经验和判断进行打分,不属于将不能量化的指标作为评审因素、评审因素未细化未量化评审标准中的分值设未与评审因素的化指标相对应、评分项缺乏可评判依据的情形另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并未规定,采用综合评分法时,仅允许设客观评审因素,禁止设置主观评审因素。故投诉事项2不成立。际情况的得2分,不提供或者不符合实际情况的不得分。

经核查并结合专家意见,经核查,招标文件“第六章开标程序及评标办法二包商务评分”中“技术部分”关于“实施方案”、“保活措施" 、“管护方案” 、“运输方案”、 “补播方案”、“售后服务方案”、 “文明施工及安全措施” 的评分项,系采购人为实现采购目的而设置,与该项目特点和采购需求相适应,且设置了不同 梯度等级,量化了相应区间, 并设了不同区间的分值,评标委员会根据前述内容并运用自身的知识。经验和判断进行打分,不属于将不能量化的指标作为评审因素、评审因素未细化未量化评审标准中的分值设未与评审因素的化指标相对应、评分项缺乏可评判依据的情形另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并未规定,采用综合评分法时,仅允许设客观评审因素,禁止设置主观评审因素。故投诉事项5不成立。

、处理结果

综上所述,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经认定成立的投诉事项不影响采购结果,继续开展采购活动。同时建议采购人及代理公司加强管理和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杜绝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权利告知

如对此处理决定不服,可以在60天内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碌曲县财政局   

                             2025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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