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乐县财政局:政采监管硬举措 助力营商环境再优化
民乐县财政局创新政府采购监管模式,推行监管关口前移,从"快、准、狠、稳"四个方面采取硬举措,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为全县经济高质量发展蓄势赋能。
聚焦"快"字,完善制度"强约束"。去年以来县财政局快速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强化采购人主体责任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文件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绩效管理工作的通知》等一系列制度规定,强化采购人科学决策意识,依法规范政府采购行为。
盯紧"准"字,提醒风险"排隐患"。在预算单位开展政府采购活动前,县财政局向各单位印发了《民乐县政府采购项目计划备案工作要点提示》,《工作要点提示》精准列举政府采购实施过程中需注意的工作要点。同时,实行事前"书面信用承诺"备案制,就政府采购活动相关"负面清单"予以告知,提高政府采购质量和效率。
瞄准"狠"字,强化整治"除门槛"。县财政局持续清理政府采购领域妨碍公平竞争行为、违规设置"三库"、差别对待内外资企业、"四类"违法违规行为等专项整治工作,狠下功夫破除妨碍供应商公正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市场竞争的"门槛"。
立足"稳"字,常抓宣传"疏堵点"。县财政局通过编制政府采购政策制度手册,每月在省市县级网站和融媒体平台发布政采信息,组织政府采购业务知识培训,开设政府采购宣传专栏,"一对一"提醒谈话,开展"送政策、送服务、解难题"活动等形式,稳扎稳打深化采购人依法采购意识,提高采购人业务工作能力和水平。
附件下载 | |||
无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