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投诉不予受理决定书(康县2024年度应急救灾物资采购项目第二次)
甘肃玖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2025年1月2日,我局收到你公司关于“康县2024年度应急救灾物资采购项目(第二次)”(项目编号:146001JH621224009)的投诉书。经审查,你公司《投诉书》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八条之规定。2025年1月3日,我局向你公司发出《政府采购项目投诉一次性补正通知书》,要求你公司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性补正相关资料。截止2025年1月15日,未收到你公司补正资料。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我机关对你公司的投诉不予受理。
如对此处理决定不服,可以在60天内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康县财政局
2025年1月15日
附件下载 | |||
无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