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政府采购网(www.ccgp-gansu.gov.cn)是甘肃省唯一指定省内政府采购信息网络发布媒体,任何其他甘肃政府采购网都是虚假网站! 切换 │ 甘肃
当前位置:甘肃政府采购网 >> 综合信息 >> 投诉处理 >> 正文内容

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民勤防沙治沙纪念馆数字化提升改造项目)

文章来源:甘肃政府采购网 发布时间:2024-12-24 11:08 字体:

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

                    民财采决20248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将我关于山东白兰香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民勤防沙治沙纪念馆数字化提升改造项目的投诉处理决定如下:

项目名称: 民勤防沙治沙纪念馆数字化提升改造项目

项目编号:110007JH620621001

一、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山东白兰香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投诉人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天桥区北坦街道明湖西路777号明湖广场3号楼1708

被投诉人:民勤防沙治沙纪念馆

被投诉人地址:民勤县薛百镇宋和村

被投诉人:甘肃淼鑫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被投诉人地址:甘肃省武威市凉州区北大街人防大厦402—403

二、核查情况

投诉事项1中标供应商兰州新龙文化产业有限公司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填报的内容不实,虚构制造商各类数据。

核查情况中标供应商兰州新龙文化产业有限公司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制造商为厦门强力巨彩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112人,营业收入为1482.4673万元,资产总额为1389.167万元,属于中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0241212日,民勤县财政局给厦门市翔安区科技和工信商务局发《关于确认厦门强力巨彩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企业属性的函》,20241219日,经厦门市翔安区科技和工信商务局核查复函:厦门强力巨彩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20067129701XP)有员工约1200人,20241-11月营收133066.15万元,符合《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工业中小型企业认定标准,属于大型企业。中标供应商在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填写的从业人员、营业收入与《关于确认厦门强力巨彩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企业属性的函》中的数据不一致,判定为中标供应商填报的内容不实,故该事项投诉成立。

投诉事项2中标供应商兰州新龙文化产业有限公司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虚构内容,含有大型企业产品。

核查情况经核实,厦门强力巨彩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属于大型企业,故该投诉事项成立。

三、处理决定

综上所述,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条第(二)项之规定,作出如下处理决定: 山东白兰香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民勤防沙治沙纪念馆数字化提升改造项目的投诉成立。认定该项目中标结果无效,责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供应商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行为,我们将进一步调查,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四、权利告知

如对此处理决定不服,可以在60天内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民勤县财政局

20241223

 

附件下载
无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