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紧密型县域医共体信息化项目投诉3)
兰新财采处〔2024〕3号
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1号)的相关规定,现将我局对“兰州新区第一人民医院紧密型县域医共体信息化项目”(项目编号:LZXQ[2024]00054)的处理决定公告如下:
项目名称:兰州新区第一人民医院紧密型县域医共体信息化项目
项目编号:LZXQ[2024]00054
项目预算:750万元
投诉人:山西智杰软件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山西综改示范区太原学府园区产业路48号新岛科技园A座708室
被投诉人1:兰州新区第一人民医院
地址:兰州市永登县凤凰山路2000号
被投诉人2:甘肃西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兰州市安宁区通达街3号雁京大厦24层
我局依法对2024年6月21日收到的山西智杰软件工程有限公司对“兰州新区第一人民医院紧密型县域医共体信息化项目”采购结果的投诉予以受理。
一、核查情况
投诉事项1:中标供应商北京朗辰科技投资有限公司不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不具备合格供应商的基本资格条件。
经核查,该项目整体为信息化业务平台及医疗业务软件开发,属于《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2022年印发)中信息技术服务(C16000000)品目,为政府采购服务项目,不涉及医疗设备及硬件采购;同时该项目建设的医共体协同应用中心所包含的心电诊断中心和放射PACS/RIS信息管理系统,主要功能是为了汇总现有影像、心电等设备产生的数据,不是相关医疗设备的本机系统,不适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分类中的第43项“6870软件”,不属于二类医疗器械,投诉事项与事实不符。
二、处理决定
综上所述,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驳回山西智杰软件工程有限公司的投诉。
三、权利告知
如对此处理决定不服,可以在60天内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兰州新区财政局(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
2024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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