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会宁县东关小学智慧黑板等设备采购项目)
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
(会宁县东关小学智慧黑板等设备采购项目)
会财决〔2024〕01号
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1号)的相关规定,现将我机关对“会宁县东关小学智慧黑板等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BGZJ-ZC24124〕的处理决定公告如下:
项目名称:会宁县东关小学智慧黑板等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BGZJ-ZC24124
项目预算:476000.00元
投诉人:四川诚德佳和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区育英路75号
被投诉人1:会宁县东关小学
地址:甘肃省会宁县会师镇长征中路149
被投诉人2:会宁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甘肃省会宁县会师镇会师南路200号
相关供应商:甘肃鑫润世智能电子有限公司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南滨河东路5222号名城广场1幢3单元30层3015室
我机关依法对2024年6月25日收到的四川诚德佳和科技有限公司对“会宁县东关小学智慧黑板等设备采购项目”采购结果的投诉予以受理。
一、核查情况
投诉事项:中标供应商甘肃鑫润世智能电子有限公司提供虚假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故意隐瞒产品制造商的真实信息谋取中标。
经核查,对投诉事项认定如下:
广州视睿科技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广州视源电子有限公司是大型企业,故广州视睿科技有限公司的企业划型应当是大型公司,并非甘肃鑫润世智能电子有限公司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载明的中型企业,甘肃鑫润世智能电子有限公司所投产品不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明确的“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要求,投诉事项成立。
二、处理决定
鉴于本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已经履行,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之规定,确认甘肃鑫润世智能电子有限公司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中违法,给他人造成损失的,相关当事人可依法提起诉讼,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
三、权利告知
如对此处理决定不服,可以在60日内向会宁县人民政府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会宁县财政局
2024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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