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台县全面开展政府采购领域 “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
灵台县财政局按照省上下发的《2023年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求,及时安排部署,迅速组织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
此次专项整治工作重点聚焦采购人设置差别歧视条款、采购代理机构乱收费、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供应商围标串标等“四类违规违法行为”,按照“坚持问题导向、坚持协同共治、坚持标本兼治”的原则,开通了举报投诉电话,抽取3家采购代理机构15个项目68份投标文件,从投标文件编制、代理机构收费标准、投标企业报价、中标企业注册地等22个方面入手,按照单位(企业)开展自查,财政部门现场抽查检查等方式,全面了解全县代理机构的发展现状、企业经营业绩、风险防控、代理项目执行情况等,实现多角度、全方位的监督检查,全面提升政府采购监管能力和治理水平,形成了有效震慑,起到了以整治促提升的作用。为构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政府采购市场秩序,促进公平竞争,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打下了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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