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投诉不予受理决定书(镇原县第二人民医院彩色超声诊断仪采购项目(二次))
陕西通圣韵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我机关于2024年2月28日收到你公司对“镇原县第二人民医院彩色超声诊断仪采购项目(二次)”(项目编号:ZYZC-0028)采购文件的投诉书。
经审查,你公司未获取该项目招标文件,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九条第二款、第二十一条第(二)项的规定,你公司不具备对该项目提起投诉的资格。故我机关对你公司的投诉不予受理。
如对此决定不服,可以在60天内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镇原县财政局
2024年3月4日
| 附件下载 | |||
| 无附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