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监督检查处理决定书(敦煌市残疾人联合会2023年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 无障碍改造采购项目二次)
政府采购监督检查处理决定书(敦煌市残疾人联合会2023年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
无障碍改造采购项目二次)
敦财采〔2024〕1号
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1号)的相关规定,现将我机关对“敦煌市残疾人联合会2023年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采购项目二次”(项目编号:GSXJT2023-12)的处理决定公告如下:
项目名称:敦煌市残疾人联合会2023年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采购项目二次
项目编号:GSXJT2023-12
项目预算:41.65万元
举报人:成都威尔易思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高新区(西区)百草路366号
被举报人:甘肃致立行科贸有限公司
地址:酒泉市肃州区麒麟商业步行街6-1号楼(酒泉故事文化创意产业园306号)
我机关于2023年12月8日收到的成都威尔易思科技有限公司对“敦煌市残疾人联合会2023年困难重度残疾人家
庭无障碍改造采购项目二次”举报,依法对该项目进行了监督检查。
一、核查情况
举报事项:被举报人在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涉嫌提供虚假响应文件,并存在从事违法销售的行为。
1.经核查甘肃致立行科贸有限公司提供的盲人语音电饭煲、闪光报警水壶、盲人专用电磁炉均未获得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认证),属虚假响应,故此举报事项成立。
2.经核查盲人语音电饭煲(KW-DG202)检验检测报告为常州检验检测标准认证研究院出具(编号:(2023)CJ-WT-C0040),检验机构和报告合法有效,报告签发日期为2023-04-21。故此举报事项不成立。
二、处理决定
综上所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二条第四项之规定,作出如下处理决定:
1.举报事项部分成立,对甘肃致立行科贸有限公司做出行政处罚。
2.鉴于本项目合同已履行,给他人造成损失的,相关当事人可依法提起诉讼,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
三、权利告知
如对此处理决定不服,可以在60天内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敦煌市财政局
2024年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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