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 (敦煌中学智慧黑板采购项目)
敦财采〔2023〕11号
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1号)的相关规定,现将我机关对“敦煌中学智慧黑板采购项目”(项目编号:GSJX-2023-15)的处理决定公告如下:
项目名称:敦煌中学智慧黑板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GSJX-2023-15
项目预算:210.8万元
投诉人:甘肃合顺锦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庆阳路348号-352号6楼001号
被投诉人1:敦煌中学
地址:鸣山中路西侧敦煌中学
被投诉人2:甘肃聚翔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敦煌市灯光球场商住楼1-301
我机关依法对2023年11月17日收到的甘肃合顺锦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对“敦煌中学智慧黑板采购项目”采购文件的投诉予以受理。
一、核查情况
投诉事项1:智慧黑板参数中,整体设计5、10、11、13条,安卓系统第2、4条、电脑配置第1、3条具有唯一性、指向性、排他性。
经核查,根据招标文件、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供的相关材料及专家论证意见,证明有三个以上品牌满足智慧黑板参数中整体设计第5条、电脑配置第3条技术参数要求,不具有唯一性、指向性、排他性;整体设计10、11、13条,安卓系统第2、4条、电脑配置第1条,无法证明有三个以上品牌满足招标文件,具有唯一性、指向性、排他性。故整体设计10、11、13条、安卓系统第2、4条、电脑配置第1条成立;其余投诉事项不成立。
投诉事项2:白板软件参数中第8-11条,具有唯一性、指向性、排他性。
经核查,根据招标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供的相关材料及专家论证意见,证明有三个以上品牌满足白板软件参数中第10条要求,不具有唯一性、指向性、排他性;无法证明有三个以上的品牌满足白板软件第8、9、11条技术参数要求,技术参数具有唯一性、指向性、排他性。故投诉事项白板软件第8、9、11条成立;其余投诉事项不成立。
投诉事项3:数据分析管理平台参数,第4、11、14、15条,具有唯一性、指向性、排他性。
经核查,根据招标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供的相关材料及专家论证意见,无法证明有三个以上品牌满足招标文件数据分析管理平台参数第4、11、14、15条,技术参数具有唯一性、指向性、排他性,故投诉事项4、11、14、15成立。
投诉事项4:集控软件参数中第3、21条,具有唯一性、指向性、排他性。
经核查,根据招标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供的相关材料及专家论证意见,无法证明有三个以上品牌满足招标文件集控软件参数中第3、21条,技术参数具有唯一性、指向性、排他性,故投诉事项3、21成立。
投诉事项5:学生行为管理软件参数,具有唯一性、指向性、排他性。
经核查,根据招标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供的相关材料及专家论证意见,证明有三个以上品牌满足学生行为管理软件参数第4、7条,技术参数要求不具唯一性、指向性、排他性;无法证明有三个以上品牌满足招标文件学生行为管理软件参数第1、2、3、5、6、8、9、10、11、12、13条,技术参数具有唯一性、指向性、排他性。故学生行为管理软件投诉事项第1、2、3、5、6、8、9、10、11、12、13条成立,其余投诉事项不成立。
二、处理决定
综上所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第三十一条第(一)项之规定,作出如下处理决定:
1、投诉事项1、2、5部分成立,投诉事项3、4成立,责令采购人修改采购文件后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2、驳回其余投诉事项。
三、权利告知
如对此处理决定不服,可以在60天内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敦煌市财政局
2023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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