肃北县财政局关于肃北县2023年提前批中央林业改革发展资金草原生态修复治理项目政府采购终止投诉处理通知书
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1号)的相关规定,现将肃北县财政局对“肃北县2023年提前批中央林业改革发展资金草原生态修复治理项目”〔SBCB(2023)16号〕(第一包至第五包)的处理决定公告如下:
投诉人:甘肃猛犸农业有限公司
投诉人地址:甘肃省嘉峪关市嘉东工业园区新城大道东1083号
被投诉人1:肃北蒙古族自治县草原工作站
被投诉人地址1:肃北蒙古族自治县党城湾镇梦柯路
被投诉人2:酒泉桀森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被投诉人地址2:酒泉市肃州区文体路8号金领广场A座9-6号
因甘肃猛犸农业有限公司不服肃北蒙古族自治县草原工作站、酒泉桀森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于2023年4月24日就肃北县2023年提前批中央林业改革发展资金草原生态修复治理项目(采购项目编号:SBCB(2023)16号)做出的质疑答复不满意。2023年5月8日甘肃猛犸农业有限公司向肃北县财政局提起投诉,我局于2023年5月8日依法予以受理。
投诉处理期间,甘肃猛犸农业有限公司于2023年5月10日向肃北县财政局书面递交《撤回投诉申请》申请撤回投诉。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条之规定,我局终止本项目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程序。
肃北县财政局
2023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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