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 (岷县林业和草原局2022年第二批草原生态修复治理资金政府采购项目)
岷财采处(2023)1号
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1号)的相关规定,现将我机关对“岷县林业和草原局2022年第二批草原生态修复治理资金政府采购项目”〔GSXTM-2022-130(MX)〕的处理决定公告如下:
项目名称:岷县林业和草原局2022年第二批草原生态修复治理资金政府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GSXTM-2022-130(MX)
项目预算:383.72万元
投诉人:甘肃猛犸农业有限公司
地址:甘肃省嘉峪关市嘉东工业园区新城大道东1083号
被投诉人1:岷县林业和草原局
地址:甘肃省定西市岷县岷阳镇启明路2号
被投诉人2:甘肃鑫天马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甘肃省定西市安定区岷县街11号建设大厦1楼
我机关依法对2023年1月16日收到的甘肃猛犸农业有限公司对“岷县林业和草原局2022年第二批草原生态修复治理资金政府采购项目”的投诉予以受理。
一、核查情况
投诉事项1:采购人(岷县林业和草原局)和代理公司(甘肃鑫天马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在质疑答复中未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五条作出答复。
经核查,采购人(岷县林业和草原局)和代理公司(甘肃鑫天马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的质疑答复内容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五条的规定。故投诉事项不成立。
投诉事项2:质疑答复的具体内容:1.由于定西市安定区疫情防控相关公告要求,采取临时管控措施,岷县林业和草原局2022年第二批草原生态修复治理资金政府采购项目不能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如期开标,具体开标时间待定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另行通知。由于时间紧迫,我公司发布调整开标时间的公告是临近原定开标时间;2.在未开标之前,无法知道具体投标供应商,不可能书面通知你公司。我公司在甘肃政府采购网和定西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相关公告,是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也是政府采购项目公告变更的通用做法。凡是真正参与该项目的投标供应商,都应该及时关注并知晓;3.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事实依据:因疫情防控需要,我公司调整的是开标时间,并未对招标文件内容变更,不属于财政部第87号第二十七条规定的情形。法律依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第二十七条、《电子招标投标办法》(国家8部委第20号令)第二十二条规定。
经核查,根据定西市安定区疫情防控需要,为切实更好地做到重点区域核酸筛查,2022年11月25日、11月28日和11月30日定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了暂停(继续、再次暂停)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国有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等各类公共资源交易活动。2022年12月4日定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了有序恢复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国有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等各类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故投诉事项不成立。
二、处理决定
综上所述,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驳回投诉人甘肃猛犸农业有限公司的投诉。
三、权利告知
如对此处理决定不服,可以在60天内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岷县财政局
2023年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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