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投诉不予受理决定书(静宁县城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静宁县第二人民医院)电梯购置安装项目)
政府采购投诉不予受理决定书(静宁县城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静宁县第二人民医院)电梯购置安装项目)
静财采处﹝2023﹞3号
甘肃锦程电梯有限公司:
2023 年1月31 日,我机关收到你公司对“静宁县城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静宁县第二人民医院)电梯购置安装项目”〔项目编号JNJY2023ZC-013〕的投诉书。
经审查,你公司在提起投诉前没有依法进行质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的规定,贵公司的投诉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九条的规定。故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二)项的规定,我机关对你公司的投诉不予受理。
如对此处理决定不服,可以在60天内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静宁县财政局
2023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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