皋兰县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中国共产党皋兰县委员会办公室皋兰县2024年信创产品采购项目第二包)
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1号)的相关规定,现将我局对“中国共产党皋兰县委员会办公室皋兰县2024年信创产品采购项目(第二包)”(项目编号:118001JH620122039)的处理决定公告如下:
项目名称:中国共产党皋兰县委员会办公室皋兰县2024年信创产品采购项目(第二包)
项目编号:118001JH620122039
项目预算:498.75万元
投诉人:兰州纵横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东岗东路55号D座3楼3002—3室
被投诉人1:中国共产党皋兰县委员会办公室
地址:兰州市皋兰县兰泉路1号
被投诉人2: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皋兰分中心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皋兰县名藩大道建德大厦3楼
我局依法对2024年6月11日收到的兰州纵横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对“中国共产党皋兰县委员会办公室皋兰县2024年信创产品采购项目”(第二包)采购文件的投诉予以受理。
一、核查情况
2024年6月27日,我局组织相关专家就投诉事项进行了论证,并结合专家论证意见、采购文件等内容,对投诉事项认定如下:
投诉事项1: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招标文件中采购需求中的技术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或特定产品。
经核查,采购文件采购需求中“桌面操作系统”等指标项要求具有指向性。故投诉事项1成立。
投诉事项2:评分标准未细化量化。
经核查,采购文件评分办法中“服务标”等评审标准设置不合理。故投诉事项2成立。
二、处理决定
综上所述,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之规定,作出如下处理决定:
投诉事项1、2成立,责令采购人修改采购文件后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三、权利告知
如对此处理决定不服,可以在60天内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皋兰县财政局
2024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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