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终止投诉处理公告(兰州新区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和水质自动监测预警建设暨黄河流域水生态环境监测能力建设项目)
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1号)的相关规定,现将我机关对“兰州新区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和水质自动监测预警建设暨黄河流域水生态环境监测能力建设项目”(项目编号:GSJXGJZB-2022-040)的处理决定公告如下:
投诉人:
1.吉林省睿诚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经济开发区银河家园小区35幢302号房
被投诉人:
1.兰州新区生态环境局
地址:甘肃省兰州新区中川商务中心1号楼6楼643室
2.甘肃嘉信国际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雁南路333号1单元503室
吉林省睿诚科技有限公司不满意兰州新区生态环境局、甘肃嘉信国际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于2022年10月19日就兰州新区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和水质自动监测预警建设暨黄河流域水生态环境监测能力建设项目(采购项目编号:GSJXGJZB-2022-040)作出的质疑答复,于2022年10月25日向兰州新区财政局(国资局)提起投诉,我机关于2022年10月26日依法予以受理。
投诉处理期间,吉林省睿诚科技有限公司于2022年11月6日向兰州新区财政局(国资局)书面申请撤回投诉。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条之规定,我机关终止该项目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程序。
兰州新区财政局(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
2022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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