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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和县财政局对“西和县农业产业化发展中心2022年 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土壤改良-地力培肥(有机肥)及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护-农田林网项目(第二包)第二次”投诉处理决定书

文章来源:甘肃政府采购网 发布时间:2022-08-05 16:33 字体:

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

(西和县农业产业化发展中心2022年高标准农田建设

项目-土壤改良-地力培肥(有机肥)及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护-农田林网项目(第二包)第二次)

西财采【2022】02号

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1号)的相关规定,现将我机关对“西和县农业产业化发展中心2022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土壤改良-地力培肥(有机肥)及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护-农田林网项目(第二包)第二次”(项目编号:CSXZ--2022-033)的处理决定公告如下:

项目名称:西和县2022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土壤改良-地力培肥(有机肥)及农田林网项目(第二包)第二次

项目编号CSXZ--2022-033

项目预算131.76万元

投诉人:陇南飞越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地址:陇南市武都区梁园社区恒泰房产对面

被投诉人:甘肃栩卓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陇南市成县城关镇梁旗村安房社103号

:西和县政府采购办公室副主任

地址:西和县汉源镇

我局于 2022 年 8月 4日收到陇南市财政局关于陇南飞跃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投诉的转办函(陇财采处函【20223号】),附陇南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对西和县2022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投诉的转办函(陇公管办函【2021】15号)。我机关依法予以受理。

一、核查情况

投诉事项1:甘肃惠博众农林有限公司投标文件来源......西和县政府采购办公室未对代理机构做出任何处理

投诉事项2:甘肃栩卓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招标文件负责人……有微信记录为证。

投诉事项3:甘肃栩卓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负责人……有电话录音为证。

投诉事项4:采购单位西和县农业产业化发展中心……向陇南市交易中心发出了复审投标文件的通知。

投诉事项5:2022年6月23日……陇南市交易中心不同意复审文件

投诉事项6:西和县政府采购办公室对我公司……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经核查,上述投诉问题1-6属“西和县2022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土壤改良-地力培肥(有机肥)及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护-农田林网项目第二包(项目编号GSXZ-2022-033)于2022年5月20日公告进行的第一次公开招标采购活动。 并于2022年06月16日上午9时在陇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完成了招投标采购。拟定中标人甘肃惠博众农林有限公司因疫情等不可抗拒原因导致不能按期履约,于2022年6月25日放弃中标资格。期间,我机关于2022年6月27日收到陇南飞越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对该项目的投诉并于2022年6月29日做出投诉处理决定(西财采【2022】01号),并依法在甘肃政府采购网进行公示。上述投诉事项与本次项目采购无关,故投诉人的上述投诉事项1-6不成立。

投诉事项6:第二次发布招标文件......前后参数不符

经核查,投诉人在法定期限内未依法对投诉事项进行质疑,投诉事项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 “供应商投诉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的范围”规定。故投投诉事项6不成立。

投诉事项7:李皓作为西和县政府采购办副主任......已达到利益共享

经核查,投诉人提供的现有材料不足以证明西和县政府采购工作人员李皓存在“至始至终伙同、已达到利益共享”等违法违纪问题。故投诉事项7不成立。

二、处理决定

综上所述,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一)项、第(二)项,作出如下处理决定:

驳回投诉人的全部投诉事项。

三、权利告知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条的规定,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如有违纪问题,请向纪检监察机关控告和检举。

2.如对此处理决定不服,可以60天内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西和县财政局

2022年8日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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