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庆阳市人民医院放射式冲击波等医疗设备采购项目(二包)的投诉处理决定书
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1号)的相关规定,现对“庆阳市人民医院放射式冲击波等医疗设备采购项目(二包)”的处理决定公告如下:
项目名称:庆阳市人民医院放射式冲击波等医疗设备采购项目(二包)
项目编号:QYZC2022-0022
项目预算:242万元(二包195万元)
投诉人:甘肃药业集团科技创新研究院有限公司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雁东路102号中国兰州留学人员创业园21楼b区
被投诉人:西安云从数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陕西省西安市设高新区鱼斗路158号复地优尚国际一期3幢2层202
一、 基本情况
我机关收到甘肃药业集团科技创新研究院有限公司对“庆阳市人民医院放射式冲击波等医疗设备采购项目(二包)”的投诉书,经审查,于2022年4月11日依法予以受理。
二、投诉事项及核查情况
投诉事项1:投诉人对该项目提出质疑后,被投诉人西安云从数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本项目质疑不重视,不予受理,经我方与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庆阳市财政局沟通后,第二次质疑时才受理,不能体现坚持依法依规、权责对等、公平公正原则。
经核查,投诉人第一次向被投诉人西安云从数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送达质疑函时,其工作人员告知质疑函内容不合理,待内容补正后予以受理,并在法定时间内对质疑内容做了明确答复。投诉事项1不成立。
投诉事项2:招标文件不够严谨,对资格文件中税收缴纳证明材料(完税证明)要求模棱两可,并未要具体税种。
经核查,根据招标文件中对申请人的资格要求第(4)条规定,投标人需提供近六个月税收缴纳证明材料。但投诉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了11月份的增值税发票,7-10月、12月均未提供纳税证明材料。投标人提供的工会经费、个人所得税缴税证明,不属于企业缴税的范畴。
投诉事项3:本公司所投产品Storz Medical AG公司生产的型号为MASTERPULS MP200的冲击波,产品性能完全符合招标要求,与中标公司所投产品是同一品牌、同一型号。详见投标响应文件分项报价表、中标公告附件;我公司此次投标价格最优,比中标价低36500元(大写:叁拾陆万伍仟元整),详见投标响应文件开标一览表、中标公告;本公司所投产品配置大于招标要求,比招标要求多出一把治疗手柄,详见投标响应文件产品配置清单、招标文件采购需求;本公司所投产品交付期优于招标文件要求,详见投标响应文件开标一览表、招标公告;中标公司未取得所投产品在国内的产品销售及技术支持授权,属于库存产品,我公司是该产品在国内的合法授权商。综上所述,因此怀疑此次招标没有体现公平公正原则,招标公司与中标公司存在不正当关系。
经核查,投诉人未进入评审环节,投诉事项3不成立。
三、处理决定
我机关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二款规定驳回投诉人甘肃药业集团科技创新研究院有限公司的投诉。
如对此决定不服,被投诉人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
日内向庆阳市人民政府或甘肃省财政厅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六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庆阳市财政局
2022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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