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门市城镇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及无害化处置项目(环卫车辆购置)(项目编号:ymzfcg202202210008)
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
〔2022002〕
项目名称: 玉门市城镇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及无害化处置项目(环卫车辆购置)
项目编号: ymzfcg202202210008
项目预算: 700万元
投诉人: 上海睿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 上海市虹口区北宝兴路355号1幢3楼307室
被投诉人1: 玉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 甘肃省玉门市玉苑东路9号
被投诉人2:甘肃辰瑞源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甘肃省酒泉市玉门市新市区电子商务服务中心4楼
我局依法对 2022 年 4 月 2 日收到的上海睿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对“玉门市城镇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及无害化处置项目(环卫车辆购置)的投诉予以受理。
一、投诉事项
投诉事项1:招标文件商务评分标准第2-4项设置不合理,仅限制“投标主要产品生产企业”提供相关证书,存在倾向制造商的嫌疑,且相关证书要求不合理,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或排斥潜在供应商。
投诉事项2:招标文件技术评分标准第1项设置不合理,分值设置未与量化指标相对应,变相将资格条件作为评审因素,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
投诉事项3:招标文件技术评分标准第2-3项及售后服务第3-4项评分标准未量化、细化,设置区间分,盲目扩大评标委员会的自由裁量权,违反了国家法律要求。
投诉事项4:招标文件售后服务第2项评分标准存在要求生产厂家盖章背书才可以得分,属于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投诉事项5:招标文件售后服务第5项评分标准要求提供社保缴纳花名册和完税证明不合理,属于设定与货物服务质量无关、与合同履行无关的条款。
投诉事项6: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车辆整车检验报告”、“检测报告”、及“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不合理,增加投标人负担,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
投诉事项7:招标文件技术参数设置不合理,存在大量固定值和使用“优于”未明确标准,指向产品型号、品牌,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不足三家,参数设置具有指向性和限制性,严重违反国家法律要求,以不合理条件限制和排斥其他潜在供应商。
投诉事项8:招标文件将投标文件编写设置为符合性审查,是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除潜在供应商。
投诉事项9:招标文件多处编制不合理,不符合现行法律的规定。
投诉事项10: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原件核验不合理,不符合《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的规定。
投诉事项11:采购人和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做出答复,违反《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的规定。
二、核查情况
2022年4月2日,我局收到上海睿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书面递交的对玉门市城镇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及无害化处置项目(环卫车辆购置)项目编号:ymzfcg202202210008 的投诉书。我局于2022年4月8日发出投诉人对(以下简称“本项目”)的补正通知,并与2022年4月15日收到上海睿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对(以下简称“本项目”)的补正资料。经审查,本起投诉符合法律规定的受理条件,我局予以受理。
三、处理决定
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采购人可以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的特定条件,但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法律依据2:《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87号)第五十五条: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评审因素的设定应当与投标人所提供货物服务的质量相关,包括投标报价、技术或者服务水平、履约能力、售后服务等。资格条件不得作为评审因素。评审因素应当在招标文件中规定。评审因素应当细化和量化,且与相应的商务条件和采购需求对应。商务条件和采购需求指标有区间规定的,评审因素应当量化到相应区间,并设置各区间对应的不同分值。
法律依据3:《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 号)第九条:采购需求应当清楚明了、表述规范、含义准确。技术要求和商务要求应当客观,量化指标应当明确相应等次,有连续区间的按照区间划分等次。需由供应商提供设计方案、解决方案或者组织方案的采购项目,应当说明采购标的功能、应用场景、目标等基本要求,并尽可能明确其中的客观、量化指标。
经核实审查对投诉事项1、2、3、4、5、6、7、11事实不存在,予以驳回。对投诉事项8、9、10属于甘肃省电子评标系统模板设定,不影响政府采购过程。
四、权利告知
如对此处理决定不服,可以在60天内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玉门市财政局
2022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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