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庆阳市人民医院平移门脉动真空灭菌器等医疗设备采购项目(一包)的投诉处理决定书
庆市财采〔2022〕7号
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1号)的相关规定,现将我机关对“庆阳市人民医院平移门脉动真空灭菌器等医疗设备采购项目(一包)”(招标编号QYZC2021-0340)的投诉事项处理决定公告如下:
项目名称:庆阳市人民医院平移门脉动真空灭菌器等医疗设备采购项目(一包)
项目编号:QYZC2021-0340
项目预算:258.2万元(一包170万元)
投诉人:陕西恩存商贸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民经一路2号湖北大厦2幢1单元15层1505
被投诉人:庆阳梓洋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地址:甘肃省庆阳市西峰区岐黄大道世纪公馆西侧五排五号
一、 基本情况
我机关收到陕西恩存商贸有限公司对“庆阳市人民医院平移门脉动真空灭菌器等医疗设备采购项目(一包)”)的投诉书,经审查,于2022年1月27日依法予以受理。
二、投诉事项及核查情况
投诉事项:招标文件中第四章第二条采购内容及技术参数第5条本设备其他要求1):须为专业生产清洗消毒灭菌器设备厂家,具有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论认证;具有ASME认证证书,具有CNAS认证实验室认可证书。被投诉人无ASME认证证书,提供了虚假证书,从而影响了评标结果。
经核查,根据投诉人和被投诉人向我机关提交的证明材料,被投诉人在投标文件中的ASME认证证书与实际取得该证书的相关企业信息不一致,投诉事项成立。
三、处理决定
我机关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认定该项目第一包的中标结果无效,责令采购人重新开展该项目第一包的采购活动。如对此决定不服,被投诉人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庆阳市人民政府或甘肃省财政厅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六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庆阳市财政局
2022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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