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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西市安定区财政局关于对定西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管理中心升级改造项目(第二包)投诉处理决定

文章来源:甘肃政府采购网 发布时间:2021-10-28 16:45 字体:

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1号)的相关规定,现将我机关对“定西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管理中心升级改造项目(第二包)”(项目编号:TZDXZC-21109)的处理决定如下:

一、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南京润中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投诉人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丽泽路99号MAX科技园3栋4楼

被投诉人1:甘肃同洲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被投诉人1地址:定西市安定区阳光馨苑A区11号楼601室

被投诉人2:定西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管理中心

被投诉人2地址:定西市安定区凤翔镇义安村苦水沟西侧

二、基本情况

(一)投诉受理情况 

2021年10月25日,我机关收到投诉人南京润中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对“定西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管理中心升级改造项目(第二包)”〔项目编号:TZDXZC-21109〕采购文件的投诉书,并于2021年10月25日予以受理。

(二)投诉人的投诉事项

南京润中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认为定西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管理中心升级改造项目(第二包)评标结果判定该公司投标无效,理由为“投标单位南京润中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不符合招标文件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要求(少于20日)”,该理由不合理;且该公司对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后,代理机构质疑回复:该公司投标文件时间不满足招标文件明确截止时间,对该回复内容无法认同。

(三)项目进展

2021年10月13日,代理机构甘肃同洲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在甘肃省政府采购网发布该项目中标公告。2021年10月19日采购人与该项目中标供应商签订合同。我局自收到投诉之日起向采购人发函暂停该项目采购合同。

三、投诉事项认定

2021年10月27日,我机关就该项目投诉所涉内容进行调阅,对投诉事项认定如下:

该项目发布招标公告时间为2021年9月16日,领取招标文件时间为2021年09月17日至2021年09月24日,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1年10月9日。该公司投标文件内日期填写为2021年9月30日,且在规定截止时间内提交了投标文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五条“货物和服务项目实行招标方式采购的,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二十日”,该公司的投标响应满足招标文件规定,该投诉事项成立。

四、处理决定

综上所述,我机关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三)项之规定,该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已经签订但尚未履行,予以撤销合同,由于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由采购人及代理机构依法重新确定满足条件的中标供应商。

如对此处理决定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60天内向定西市安定区人民政府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内向渭源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定西市安定区财政局

2021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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