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漳县教育局采购的漳县学校清洁能源供暖建设项目(一期)终止投诉处理决定
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1号)的相关规定,现将我机关对“漳县教育局学校清洁能源供暖建设项目(一期)”,项目编号STZCG-2021-ZX001,终止处理决定公告如下:
一、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临洮县拓为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地址:甘肃定西市临洮县洮阳镇五爱花苑A区商铺3号
被投诉人1:甘肃同洲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甘肃定西市安定区阳光馨苑A区11号楼601室
联系人:代晓莉 联系电话:17752030213
被投诉人2:漳县教育局
地址:甘肃定西市漳县武阳镇武阳路
联系人:景维民 联系电话:13993244948
2021年4月30日,我机关收到临洮县拓为机电设备有限公司关于对“漳县教育局学校清洁能源供暖建设项目(一期)”的投诉书,我机关于2021年5月8日进行受理。于2021年5月21日本机关收到投诉人对该项目的“撤诉申请函”。
本机关认为,申请人提出的撤回投诉申请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条的规定,本机关决定终止投诉处理程序。
如对此处理决定不服,可以在60天内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漳县财政局
2021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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