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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南市政府采购经验交流发言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08-12-10 00:00 字体:

发挥政府采购监管职能,集中支持灾后重建工作

      陇南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办    李彬

  

“5.12”地震,是陇南1879年(距今130年)以来震级最高的一次地震,其人员伤亡之多、破坏性之严重、救灾难度之大、重建任务之艰巨,都是历史上罕见的。灾情发生后,我们心系灾区群众,围绕全市中心工作大局,主动发挥政府采购监管职能,在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中较好地发挥了服务保障作用。下面,我围绕地震灾后重建中政府如何发挥采购监管功能,从三个方面作简要汇报:

一、主要做法

(一)搞好集中采购,确保救灾物资供应及时。地震发生后,灾区许多群众房屋倒塌,生活用品被埋,无住房,无饭吃,心里恐慌,情绪波动,如何迅速解决受灾群众的住房和吃饭问题,安抚受灾群众,维护社会稳定,成了各级党和政府高度关注并急切解决的当务之急。在这关键时刻,我市政府采购办按照抗震救灾指挥部的要求,抽调专人,紧急行动,不顾余震频频发生的危险,奔赴西安、宝鸡、兰州等地,采购救灾物资。由于地震中我市受灾范围广,灾后重建所需物资采购任务大,加之,我市政府采购工作人员少,力量不足,为配合做好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我们积极组织有关部门,对救灾重建部分项目(帐篷、防雨布、建筑用砖、学校、医院、农用专用设备)进行了部门集中采购,并及时运抵受灾地区,受到灾区广大干部群众的好评。

(二)搞好全程监管,确保款物发放公开透明。我们坚持把督查作为促进工作落实的有效手段,对抗震救灾资金物资实行事前、事中、事后全方位全程跟踪督查,提前介入,关口前移,明显提升了监督检查的质量和效率。抗震救灾期间,市上派出市纪委牵头,市监察局、财政局、民政局、审计局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监督检查领导小组,先后三次深入基层检查督导。各县(区)、乡镇成立了相应的监督检查领导机构,内外相互衔接,上下密切配合,形成了抗震救灾资金物监管的强大合力。我们坚持把监督贯穿于救灾资金物资募集、分配、拨付、管理、使用的每一个环节,抗震救灾资金物资发放实行自上而下的市长、县区长、乡镇长、村组长、农户五级签名责任制,临时困难群众救助核查统计上报实行自下而上的农户、村组长、乡镇长、县区长、市长五级签名制,并通过新闻媒体、公示栏向全社会公示,公开接受监督。督查组分赴各县区,对抗震救灾各项政策的贯彻落实、救灾资金物资接收发放和使用管理等进行监督检查,排查和化解基层矛盾纠纷。从我们检查的情况来看,各县区、乡镇和有关职能部门均能按照专项资金物资管理办法,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把公开透明原则贯穿于救灾资金物资管理使用的全过程,对来自社会各个渠道捐助的救灾资金物资,都有专人负责,建立了接收和发放明细台帐,严格登记,分类管理,基本做到了捐助单位和受助群众的“双满意”

(三)搞好优质服务,确保灾后重建顺利进行。灾后恢复重建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是夺取抗震救灾全面胜利的重中之重。我们在抢险救灾工作基本完成后,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灾后恢复重建的部署,不失时机地把抗震救灾工作的重点从应急抢险转移到灾后恢复重建上来,在国家、省上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我市采购部门集中人力,全面启动了恢复重建工作。一是以及时、便捷、高效为宗旨,先后为深圳抗震救灾前方指挥部集中采购十六辆抗震救灾专用车,为深圳抗震救灾前方指挥部开展援建工作提供了便利条件。二是严格落实市政府关于厉行节约压缩一般性支出的通知精神,按照采购目录规定,严把采购计划审批关,截止十一月,市级政府采购完成2138万元,比上年减少1200万元,节约127万元,资金节约率5.9%,特别是五月至十月,采购公务用车13辆,比上年减少40辆,公用通用设备采购金额比上年减少200多万元。三是完善车辆定点维修采购监督管理。今年7月份,我们在对当地车辆维修市场广泛调研的基础上,与纪检监察、运管部门进行座谈,将轮胎另划一标段,扩大定点维修中标范围。中标维修企业在市场内形成二次竞争,相互比价格,比服务,比诚信,通过公开招标,真正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三公”原则,得到机关单位和供应商的双项认可。四是部分县政府采购对灾后重建砖块、水泥、钢材等建材实行分地分片集中招标,有力的化解了涨价矛盾,有效地节约了救灾物资。

二、存在问题

 5?12”地震发生后,市政府采购在市委、市政府及局领导的正确领导下,按照市抗震救灾指挥部的具体部署,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由于“5?12”大地震是一次突发的自然灾害,全区受灾范围广,采购工作量大面宽、时间紧迫,涉及的采购种类繁多,加之县级政府采购起步晚,工作中还存在一定的问题和差距。一是采购机构人员少,工作经验不足,应付突发事件的能力相对较弱,以致有些工作做的还不够好;二是供应商库储备的供应商较少,且供货品种单一,数量有限,加之多数供应商属陇南当地企业,在地震中也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失,供应能力有限,使政府采购工作受到一定影响;三是由于国际石油价格的影响,今年建材市场价格瞬息万变,而本地的供应商多数为商流企业,物资储备不足,因灾调运不能进入我区,也使我们的采购工作受到一定影响。

三、下步打算

第一,突出监管重点,加大监管力度。灾后恢复重建时间长,资金量大,工程项目多,监管任务重。我们将突出监管重点,把灾后恢复重建中的资金物资监管作为重中之重,把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监管的重点转变到对灾后重建大宗物资采购、大额资金拨付、重大工程项目的监管上来,紧盯重大项目安排、重建工程招标投标、大额度资金调拨、大宗物资采购,在援建资金划拨、物资采购、项目招投标、工程管理验收、交接等方面进行全程跟踪监督。

第二,注重制度建设,强化制度落实。制度是开展监管工作的依据。我们将认真贯彻《政府采购法》、《甘肃省抗震救灾资金和物资管理办法》及《陇南市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等政策规定,做到坚决执行、不打折扣、不搞变通。在坚决贯彻执行已有制度的同时,要针对灾后重建资金物资管理使用工作的新特点,结合实际,有针对性地、适时地建立健全抗震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有关规章制度,注重预防,防患于未然。

第三,坚持公开透明,主动接受监督。我们将认真贯彻《政府采购法》,继续通过政府采购网站、报刊、公示栏等多种形式,对重建物资采购的来源、数量、采购方式、验收、付款、分配和使用情况进行及时公布。大宗物资的采购,最大限度的采用公开招标,同时,要及时向同级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监督检查领导小组通报情况,主动接受监督。

第四,优化服务质量,提高工作效率。我们将定期走访采购主体,征求采购方和供应商的意见与建议,坚持首问负责制、首问引导制、限时办结制和服务承诺制,切实提高政府采购工作质量和效率。根据农村所需、农民所盼和政府所能,我们将进一步研究扩大政府采购范围,热情服务“三农”的措施和办法,为推进灾后重建和农村改革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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